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习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了引导学生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和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通知》(教基厅函[2021] 3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原则
1.以正面引导为主,惩罚批评为辅,家校合作共建和谐校园。
2.本文件中所针对的电子产品包括手机、智能电话手表、平板、游戏机等一切电子设备。
二、校内管理
1.原则上不得将个人电子产品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
2.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手机,需经老师同意、并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老师报告学校备案,方可带进校。
3.进校后手机由老师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放学时再取回。如发现学生在校期间,未经允许使用手机,班主任老师有权将学生手机代管并及时告知家长;其他学校管理人员、任课老师、教职工发现学生使用手机,有权询问情况,并及时将情况通报给班主任。
4.进入校园的智能电话手表,请家长按照在校时间,将电子手表设为禁用模式,可由学生自行保管。如果违禁3次(含手表在学习时间发出声音和学生在学习手表上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即视为失信行为,将不得再带电话手表入校。
5.其他电子类产品(电脑、平板、游戏机等)使用要求参照手机使用的方法。
三、校外建议
1.周一至周五,无特殊需要,不使用手机。
2.周末或节假日期间,每次不超过半小时,每天不超过一小时。
3.浏览健康安全的网站,不沉迷游戏、不散布负面言论或者谣言。
4.尽量以运动或者阅读代替电子产品的使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四、管理办法
本制度于2021年6月份开始试行,学校拥有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